家庭团聚移民
(Family Sponsorship)

家庭团聚移民

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年满18周岁以上即可作为担保人,申请担保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和祖父母、唯一亲属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。这一类别移民项目重点考察的是“关系真实性”。

配偶担保类别

包括已婚、同居(包括同性同居)、未同居伴侣(Conjugal partner)申请人。真实关系是移民官审核的重点。团聚移民成功后,担保人3年内、被担保人5年内都不能再次担保其他申请人。被担保人获得的枫叶卡后离婚或者关系破裂不会影响身份,但关系不能是在登录之前破裂的,更不能利用假结婚欺骗移民局。以下材料需提供以证明双方关系:

  • 结婚证(已婚)/同居宣誓证明
  • 子女出生证(标有监护人双方姓名)
  • 同居关系证明:共同签署的官方文件(房产证、房租合同、银行联名账户、保险受益人、水电费账单、共同地址的驾照……)
  • 亲密关系证明:往来沟通证据(对话截图、往来邮件、亲密照片、互送礼物收据、共同旅游收据……)
  • 见证人信:来自于亲友、同事等提供的书面证明
  • 担保人资金证明

 

父母、祖父母团聚类别

该类别目前采取抽签方式邀请申请人。担保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年满18周岁;

2、现居住在加拿大;

3、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;

4、满足家庭最低收入要求;

5、申请人和被担保的亲属必须签署保证协议,承诺申请人为被担保者提供长达20年的经济支持;

6、必须连续三年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必要收入水平。如果申请人已婚或与他人有同居关系,配偶可作为共同担保人共同计算收入。